为进一步激励学生餐厅售饭窗口文明经营,根据学校相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
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优中选优、讲求实效,营造氛围、促进提升。
二、评选对象
全校各学生餐厅售饭窗口
三、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人员能够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的创新理论,积极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经营管理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开展经营管理工作,没有食品、消防、用水、用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经营业绩较为突出。
3.精神风貌好。工作人员持证上岗,仪表整洁,用语文明,待人热情、真诚、友善。
4.饭菜品质好。售卖的饭菜分量、价格、味道等师生接受度较高。
5.环境卫生好。工作环境整洁,无灰尘、杂物,操作间装菜、送菜符合卫生要求,各种用品定期清洁消毒。
6.节约意识好。备餐工作科学合理,能够基本做到加工多少、售卖多少,不造成食材浪费。
四、评选组织
后勤服务中心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心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餐饮工作的副主任担任;成员包括总务科、质监科、供应科、膳食科等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膳食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相关评选工作。
五、评选程序
1.核算经营业绩。核算全校各餐厅售饭窗口当年度营业额(含支付宝、一卡通),并按由高到低排序。
2.统计消费笔数。统计全校各餐厅售饭窗口当年度消费笔数(含支付宝、一卡通),并按由高到低排序。
3.组织民主评议。组织后勤服务中心总务科、质监科、供应科、膳食科等科室工作人员,以及大学生餐饮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对经营业绩、消费笔数两者加权得分前30名的售饭窗口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分四个等次打分,分别为100分,90分,80分,60分。
4.量化计分。采用百分制计分。经营业绩权重为30%,消费笔数权重为30%,后勤工作人员民主评议权重为20%,大学生餐饮监督委员会民主评议权重为20%。
经营业绩得分=经营业绩/经营业绩最高额×30
消费笔数得分=消费笔数/消费笔数最高额×30
后勤评议得分=得分合计/票数×20%
餐饮监督委员会评议得分=得分合计/票数×20%
综合得分=经营业绩得分+消费笔数得分+后勤评议得分+餐饮监督委员会评议得分
5.会议研究。依据综合得分排名,按照宣传部分配文明窗口指标1比1.5的比例确定文明窗口候选窗口,提请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最终文明窗口评选结果。
6.公示上报。将文明窗口评选结果在“微后勤”“食在科院”等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异议的,报党委宣传部。
六、相关要求
1.对当年度有违规违纪情形的窗口,予以一票否决。所缺名额从原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
2.获评文明窗口的,依据《餐饮商户管理办法(修订)》,予以通报表扬、挂牌以及现金奖励。
后勤服务中心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