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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服务中心招标采购工作实施细则
2021-04-01 16:41  

 

 

为加强后勤服务中心招标采购项目的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招标采购质量,本着“规范、公平、高效、双赢”的原则,依据学校《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修订)》(校发字[2020]93号)、《招标采购项目验收暂行办法》(校发字[2020]92号),结合后勤服务中心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范围主要是指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的,20万元以下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集中采购、分散采购或零星采购项目。

二、预算确定

结合市场行情和学校实际,1万元≤预算金额<20万元的工程项目确定下浮点。按项目组编制的预算价,扣除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税金和暂列金额、材料暂估价后的价款,按以下比例下浮:

(一)1万元≤价款<3万元的,下浮5%;

(二)3万元≤价款<5万元的,下浮6%;

(三)5万元≤价款<7万元的,下浮7%;

(四)7万元≤价款<9万元的,下浮8%;

(五)9万元≤价款<11万元的,下浮9%;

(六)11万元≤价款<13万元的,下浮10%;

(七)13万元≤价款<15万元的,下浮11%;

(八)15万元≤价款<17万元的,下浮12%;

(九)17万元≤价款<20万元的,下浮13%。

三、成立项目组

项目主要承担科室的分管领导负责组建项目组,并担任组长,项目组成员3-5人。项目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3人,50万元以上的5人,主要职责:

(一)负责项目调研、论证及立项申报;

(二)负责提交招标采购计划、技术方案、预算经费依据等;

(三)负责组织现场踏勘;

(四)负责对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和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进行解释答复;

(五)负责项目合同的起草,参与合同的会审;

(六)负责项目的实施和验收;

(七)负责项目的结算、报账和后续相关问题。

四、主要流程(采购方式不同可减少)

(一)项目审批权限。项目预算金额超过1万元由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超过3万元由分管校领导审批,超过10万元由校长审批(另注:超过20、50万元分别由校长办公会议、党委会研究确定);

(二)上传立项材料。确定项目名称、经办人、经费预算金额、资金来源项目码,招标采购内容、数量,招标采购核心指标要求和评标办法,市场调研报告,项目审批决议;

(三)立项审批流程。后勤服务中心审批、盖章,财务处审批、盖章,审计处审批、盖章,分管校领导审批,资产处审批、盖章,分管招标校领导审批;

(四)招标流程。资产处确定自主招标或委托招标,召开会议研究招标文件,资产处发布公告或委托机构上传,接受报名,现场踏勘,成立谈判小组、谈判、确定中标人、出具评审报告、公示结果、签订合同、资料备案;

(五)项目实施。项目组自行监督或招标监理,做好施工管理监督日志,督促规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日志;

(六)项目验收决算。项目组初步验收,学校正式验收,审计处决算或委托决算;

(七)项目结算报账。中标单位依据合同约定和审计决算开具发票,项目组成员签字,按照审批权限签字审批,审计处审签,财务处签批,分管校领导审批,财务处支付。

五、开标程序

(一)开标前会议。召开中心主任、监督人员、项目组成员参与的开标前会议,对投标人业绩、资质、材料进行审核。

(二)开标会议程序:

1.投标人签到;

2.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3.宣布监标、唱标及记录人员名单和会议纪律;

4.由投标人代表当众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宣布核查结果;

5.按签到或抽签顺序唱标,由监督人员监标;

6.投标人离场,评委开始评标;

7.宣布评标原则、评标办法、评标纪律;

8.评委专家对投标人资质证件进行审验;

9.评委就有关情况对投标人进行询问;

10.评委认真评审,向学校推荐中标单位。

六、废标办法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小组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小组应予废标:

1.到会投标人或经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有效投标人不够3家;

2.招标项目的图纸或技术资料不准确,足以实质影响招标结果,不能达到招标目的或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的;

3.所有投标报价均超出有效报价允许的浮动范围,或投标单位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格;

4.投标单位有串标、陪标等弄虚作假行为的;

5.其他足以影响招标活动公正性、合理性行为的;

6.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七、其他

(一)确定中标人。招标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向学校推荐中标人,学校研究后公布结果。

(二)签订合同。按照《河南科技学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修订)》规定的程序执行。

(三)履约验收。按照《河南科技学院招标采购项目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

(四)档案保管。项目科室或总务科应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采购工作资料并立卷归档备查。

(五)本实施细则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后勤服务中心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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