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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学院餐饮商户管理办法(修订)
2021-12-03 09:07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餐饮商户工作积极性,提高餐饮服务质量和效能,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办法

1.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市级及以上表彰的,一次奖励2000元;受到校级表彰的,一次奖励1000元;受到后勤服务中心表彰的,一次奖励500元。属于同一荣誉的,奖金取最高额度,不累加。

2.工作积极主动,被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报道的,一次奖励1000元;被校报、校园网、校官微等报道的,一次奖励200元;被后勤服务中心网站、微后勤等报道的,一次奖励100元。属于同一件事的,奖金取最高额度,不累加。

3.临危不惧,冲锋在前,制止或避免重大事故(食物中毒、水灾、火灾、大宗钱财物盗窃、群体性事件等)发生的,一次奖励2000元。坚持原则,不徇私情,敢于检举揭发同行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并确认属实的,一次奖励200元。

4.在重大疫情防控和省、市、区级政府机关或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类大型考核、检查、评比、创建工作中,高质量完成后勤服务中心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切实维护师生身体健康和学校声誉,被后勤服务中心或校学生会月评为优质商户、文明商户的,将在商户窗口悬挂“优质服务窗口”、“文明窗口”牌,并及时通过网站、微信、广播等渠道将月评结果告知教工和学生,引导教工和学生前往优质服务窗口、文明窗口就餐。

二、处罚办法

(一)食品安全方面

1.使用过期、变质、“三无”(即无生产日期、保质期或有效食用截止日期、生产厂家,三者缺一不可)食品原材料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

2.使用吊白块、苏丹红、硼酸和硼砂、碱性嫩黄、工业用甲醛、工业用火碱、工业硫磺、工业用盐、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

3.使用四季豆、鲜黄花菜、发芽发青土豆、野生菌和蘑菇、霉变红薯、青皮番茄、来历不明的野菜,浸泡时间超过4小时的木耳、银耳、米线,动物内脏或血液、螺类、小龙虾、河蚌、死的甲鱼或黄鳝等高风险原材料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

4.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如,含铝食品添加剂明矾)或出售凉拌菜、裱花蛋糕、隔夜剩饭菜、非本窗口加工熟食、腌制菜、未煮熟豆浆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

5.主要食品原材料(米、面、油、猪肉、鸡肉、鸭肉、水饺、鸡蛋等)没有统一配送的,均按私采乱购处理,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

6.采购其它食品原材料(蔬菜、面条、牛肉、羊肉、鱼肉、豆制品、丸子、干调等)没有提前备案,或没有供货单据无法溯源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元。

7.售卖自选餐,没有专人看守的,或允许非工作人员自由出入后厨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元。

8.没有按餐次、品种足量留样,没有规范填写食品标签、留样记录,留样盒不消毒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元。

9.食品安全有关的各类工作、保洁、消毒等记录或台账不及时、不完整、不真实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元。

10.不按要求安装防鼠板,随意开关餐厅门、玻璃窗、纱窗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元。

11.私自调整售饭窗口监控、后厨监控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元。

12.未持健康证,或有发热、咳嗽、腹泻、皮肤伤口感染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上岗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元。

13.酱油、醋、香油、辣椒等调味品放在售饭区域外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元。

14.加工制作鲜榨果蔬汁、食用冰等未使用包装饮用水、净化直饮水、煮沸自来水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元。

(二)消防安全方面

15.随意堵塞消防通道,恶意损坏或遮挡消防设施的,一经发现除要求尽快疏通、维修外,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

16.私自改造水、电、天然气、房屋结构的,一经发现除要求恢复原貌外,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

17.私自安装使用大功率或有明显安全隐患电器的,一经发现除勒令拆除外,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

18.后厨、仓库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一经发现除交由保卫部门处理外,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

19.非工作时间电器设备、天然气未关闭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

20.电闸下方放置高温、重油或大蒸汽设备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

21.非工作时间水、照明等未关闭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元。

22.自备消防器具未正确存放,或失效无法正常使用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元。

23.餐厨用具、集烟罩油垢较多、容易着火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元。

24.在餐厅给电动车充电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元。

25.私自关闭燃气报警系统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元。

26.在餐厅抽烟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50元。

(三)人身安全方面

27.食品加工设备无安全标示、未指定专人管理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元。

28.后厨、仓库、就餐区地面油腻、湿滑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元。

29.大型食品加工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处理并报告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元。

30.发现其它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未及时处理并报告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元。

31.不按照要求为所属职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元。

(四)操作规范方面

32.毛菜(含鸡蛋)未清洗进入操作间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00元。

33.所有食品及盛装容器,没有离地10㎝以上、离墙15㎝以上存放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00元。

34.食品原材料未按先洗后切流程加工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00元。

35.工器具生、熟、荤、素标识不清或混用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元。

36.工具和设备未按要求整齐摆放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元。

37.切配好的原料、加工后的半成品、成品,在使用或出售前未加盖存放或出现叠放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元。

38.冷藏冷冻原料、半成品、成品或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水产品未分开放置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元。

39.未对冷藏、冷冻柜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校验温度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元。

40.未按照操作规程对餐具以及盛放餐具的各类设施进行保洁消毒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元。

41.未按照饭菜制作要求操作,导致饭菜夹生、过咸过淡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元。

(五)卫生要求方面

42.出售食品中有蝇虫、头发或其他杂物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00元。

43.餐具以及盛放餐具的各类设施不干净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元。

44.工作时间未穿戴工作服、工作帽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50元。

45.穿戴工作服、工作帽随意外出餐厅或出入厕所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0元。

46.工作服不是浅色、工作服脏、工作帽未将头发全部遮盖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0元。

47.工作时间未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0元。

48.留长胡须、长指甲、染指甲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0元。

49.工作时间穿拖鞋、高跟鞋、背心、短裤头、裙子、戴首饰、戒指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0元。

50.在操作间、餐厅随地吐痰的,除责令立即清除外,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0元。

51.垃圾桶、残食桶随意摆放、不加盖、不及时清理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0元。

52.在餐厅清洗工作服、工作帽以及个人衣物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0元。

53.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0元。

54.餐厅地面、桌面不干净或开饭时间卫生清理不及时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0元。

55.毛菜间摆放凌乱,或在毛菜间外择菜,在地上切菜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0元。

56.保洁物品、用具摆放乱或缺失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0元。

57.不按照要求进行每周大清扫或清扫时随意踩踏灶台、灶具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0元。

58.使用报纸、面袋或其他不干净工具蒙盖食品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0元。

59.炊具、餐具或清洗后的食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摆放在地上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0元。

60.不按照要求打扫、保洁卫生间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0元。

61.抹布未按颜色区分、分类使用或者脏臭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0元。

62.餐厅有卫生死角,区分责任,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0元。

63.个人不讲卫生,不勤洗澡理发、换洗衣服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0元。

(六)服务质量方面

64.服务态度生硬、蛮横、吵骂就餐者,不管任何理由,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00元。

65.与就餐者打架一次,不分先后、有理无理、主动被动,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00元,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66.开饭前准备不充分,开饭时间无热菜、热饭,出现缺菜现象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00元。

67.出售食品缺斤短两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00元。

68.被投诉到后勤服务中心并经核查属实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00元;被投诉到学校并经核查属实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500元;被投诉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政府管理机构并经核查属实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

69.受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政府管理机构通报批评或停业整顿处罚,造成一定影响的,除责令整改外,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000元。

(七)组织纪律方面

70.违反本办法中的任何条款,导致造成伤残等事故的,除依规扣除履约保证金外,其他责任全部由餐饮商户承担。

71.私收现金,或私设二维码收款的,发现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

72.私自悬挂横幅、设置标识标牌或广告,随意更换门头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00元。

73.无故不参加后勤服务中心组织的各类会议或参加会议迟到早退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元。

74.餐厅工作时间,窗口承包人或指定的全权代理人必须在场,发现不在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元。

75.不服从管理或不按照要求参加晨检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元。

76.私自开业或停业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元。

77.不按照要求参加食品安全培训,食品安全知识考核不及格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元。

78.不按照要求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知识考核不及格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元。

79.未按时完成后勤服务中心安排任务的,超期一天扣除履约保证金100元,按天累加。

80.私自涨价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元。

81.私自增加、减少餐点,或增加、减少、调换品种的,必须报后勤服务中心,并经过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发现违规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

82.窗口承包人或全权代理人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联系不到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元,按次累加。

83.私自联系承接就餐任务并经核查属实的,上调当月营业额基准额100%。

84.对学校、后勤服务中心或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不积极、不配和,抵制、顶撞、阻挠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

85.餐厅员工聚众闲谈、上班带小孩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50元。

86.在操作间和售饭口内吃饭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50元。

87.公开发表不当言论、拉帮结派、骂大街,造成恶劣影响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500元。情节严重的,停业检查。

88.餐厅员工在餐厅门前随意停放各种车辆的,每辆扣除履约保证金20元。

89.不按规定开关空调、电扇、风幕机、照明、视听设施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50元。

90.餐厅员工带宠物进入餐厅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50元。

91.有其他违反纪律行为的,经研究,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

三、组织实施

(一)奖扣金额超过200元的,由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总务科、质监科、供应科、膳食科负责实施。

(二)奖扣金额不超过200元的,由膳食科建立奖扣档案,从严从快对接财务,予以实施。

(三)奖扣费用均在后勤代管账户中支出或收取。所扣除的履约保证金上交学校。

(四)以上所有奖扣情形发生在餐饮公司管理档口的,餐饮公司负同等额度奖扣责任。严禁餐饮公司转嫁责任。

(五)本办法自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

 

 

 

河南科技学院后勤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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