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本站首页  部门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信息  党建工作  工会园地  规章制度  节能减排  服务指南  下载中心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规章制度>>学校文件>>正文
河南科技学院公用房分配调整办法(修订)
2019-11-08 08:39  

 

校发字〔2019〕95号

 

为做好学校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用房的分配调整工作,提高公用房使用率,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修订本办法。

一、公用房分配调整原则

1.优先保障教学科研原则。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建标[2018]32号)12项生均建筑面积标准,参照兄弟院校公用房分配调整实践,优先保障教学科研进行分配。

2.资源共享原则。凡是能够共享的公用房尽可能实行共享,以满足教学科研及行政办公等方面的需要。

3.分级管理原则。实行学校、内设机构(含党政部门、教辅部门、教学院系,下同)两级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内设机构在公用房使用和管理方面的积极性。

4.统筹规划原则。根据公用房实际情况,兼顾当前和长远,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内设机构公用房相对集中安排,就近切块分配。

二、公用房核算办法

1.《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中的教室、图书、室内体育用房、会堂、学生宿舍、食堂、单身教工宿舍、后勤及附属用房等8项指标,具有特定性,暂不核定,以学校实际情况核算。

2.我校公用房按照实验实习用房、校行政办公用房、院系及教师办公用房、师生活动用房等4项指标参考,并增设专项用房、奖励用房调节指标核算。

3.校行政办公用房。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正厅级30㎡、副厅级24㎡、正处级18㎡,副处级12㎡,科级及以下9㎡。党政部门、教辅部门人员以组织部、人事处认定为准(根据工作需要)。校行政办公用房使用的会议室、接待室、资料室、活动室、仓库分类归口校长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党政部门、教辅部门原则上不得单独设置。

4.实验实习用房。结合我校实际,按照下表标准核算。在校生人数以教务处、研究生处认定为准。

各教学学院生均实验实习用房标准

分类

按学科类型分类的教学学院

本科生

㎡/生

研究生

㎡/生

第一档

教育科学学院、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1.0

3.0

第二档

经济与管理学院、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

1.3

3.0

第三档

数学科学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2.0

6.0

第四档

信息工程学院

2.3

6.0

第五档

机电学院、食品学院、艺术学院、服装学院、动物科技学院、园艺园林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

3.0

6.0

第六档

生命科技学院

3.5

6.0

第七档

化学化工学院

4.0

6.0

5.院系及教师办公用房、师生活动用房。分别按照生均1.23㎡、0.30㎡指标核算。教学学院暂时没有学生的,以在编在岗教师情况,参照校行政办公用房标准核算。

6.专项用房。是指上级要求专用的、现有正在使用的、不易采用生均计算的公用房,直接核算到各内设机构应分配公用房面积中。专项用房包括保密室、谈话室、档案室、机房等内设机构的专用房。

7.奖励用房。是指国家、省、市级学科专业、科研、实验平台等方面的奖励公用房,直接核算到各内设机构应分配公用房面积中。

奖励用房范围

序号

奖励内容

面积㎡

1

评估结果为A+的学科

500

2

国家实验室、优秀类国家重点实验室

300

3

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一流学科或者评估结果为A类的学科、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

200

4

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及工程中心、人才培养基地(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等)

100

5

省部共建基地、国家级教学示范中心

80

6

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省级教学示范中心

40

7

硕士学位授权点

30

三、公用房分配调整程序

1.公用房统计与核算。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按照公用房建筑面积,统计全校各内设机构现有公用房面积。依据公用房核算办法,核算全校各内设机构应分配公用房面积。

2.公用房调整与分配。学校公用房调整分配领导小组办公室比对各内设机构公用房面积差距,以及学校规划和新增公用房情况,提出微调或整体调整方案,报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后实施。

四、公用房分配调整要求

1.组织机构。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相关校领导为副组长,主管后勤的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校长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处、实验管理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参加的公用房调整分配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公用房分配、调整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服务中心。

组 长:李成伟

副组长:宋亚伟 冯启高 何松林 贾积身(常务)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马汉军 王自良 宋飞琼 张彦军 赵明富

娄天军 姚 刚 冀红举

办公室主任:冀红举(兼)

2.分级管理。学校按照公用房变动情况和需求,分配到各内设机构,各内设机构根据实际分配调整本单位公用房,并将公用房实际分配情况报公用房调整分配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公开透明。各内设机构要严格按照校党委、校行政的要求,客观制订公用房分配调整方案,按照要求公示,自觉接受监督。

4.廉洁奉公。各内设机构对分配调整的公用房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不得擅自变更各类公用房的用途,不得用于创收、租赁等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关闭窗口

 

您好!你是第 个访问本站的人!

 

版权:河南科技学院后勤服务中心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东段   


邮箱:houq#hist.edu.cn    电话:0373-3040100     邮编:453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