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规范学校对计量器具的管理,维护教职工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结合《河南科技学院能源管理办法》第六条之规定,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中所涉及的计量器具包括各种水表、电度表和供暖热量表。
3、发现计量器具有异常或损坏的个人或商户,及时与后勤服务中心联系。
4、更换程序采用首问负责制,提出更换计量器具的个人或商户首次联系的后勤科室负责与能源科对接,能源科做好指导更换申请工作。需要更换计量器具的个人和商户、单位,向后勤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本人填写《计量器具更换申请表》并签字,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后,经后勤服务中心能源科鉴定计量器具是否需要更换,确需要更换的由能源科上报分管中心副主任批准,提交中心主任办公会讨论确定是否更换。
5、中心主任办公会通过更换计量器具后,后勤服务中心能源科应根据中心主任办公会决议及时进行更换。
6、报废后的计量器具,后勤服务中心能源科要妥善封存,统一管理,以便后查。
7、本办法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自2020年9月1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