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长:刘志强 办公电话:0373—3040417
建筑设施科主要负责学校公共房屋、道路及其它公共建筑设施的日常管理、安全监管、维护保养及维修改造;各类建筑设施档案资料的建立与完善,相关信息统计汇总与报送,以及受理教职工关于公用建筑设施问题的咨询与有关政策规定的解释说明和答疑回复工作。协助学校拟定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用房和教职工住房分配调整方案,协助做好房屋分配调整与管理服务工作,认真落实学校关于引进人才的住房调配政策。
建筑设施科设科长1人,副科长2人,工作人员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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