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账工作流程
一、报账人必须提供合法原始票据和与之相关的文件、合同、审计报告、出入库手续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等。上述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合理合法。基建工程按相关要求提供资料。
二、经办人规范填写报销单。票据、资料要求粘贴整齐、规范。需要报账的所有票据,至少有审批人、验收人和经办人三人签字。相关人员的签字必须使用兰黑墨水或黑色签字笔。发票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发票专用章,同时必须有税务或财政部门的监制章,否则不予报销。
三、定额发票及汇总填开的发票,在发票上不能逐一标明商品名称、单位、数量、规格等的,应由销货单位另附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否则视为无效发票。
四、税控机打发票的客户名称、金额、数量、规格等要素除特别说明客户名称可以手写外必须打印,手工填写无效。
五、根据财务制度及税务部门有关规定,超过一年以上的各种发票、收据以及其它票据,原则上不再报销。
六、领导审批。中心实行主管领导一支笔,所有费用类支出,都需主管领导签字;材料采购有指定部门负责人签字报销。
七、会计审核制单——复核——出纳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