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家属区各住户:
根据《校内教职工住房采暖费、物业费收取管理办法(试行)》(校发字﹝2024﹞99号)文件精神,现将2026-2027年采暖费和物业费收缴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费时间及说明
对于无法通过学校财务部门代扣代交采暖费、物业费的房屋使用人(在职人员通过工资一次性扣费;离退休人员通过工资分批次扣费,本年度应扣费用扣完为止),应在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1月14日(节假日除外)及时交纳相关费用。
二、开停暖业务办理
(一)如需办理开停暖业务(已停暖住户无须再次办理),请在2026年11月10日前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后勤服务中心能源保障科(水电仓库)、建筑设施科(综合楼204室)登记办理,11月10日以后不再受理。咨询电话:3040944、3040417。
(二)按照《校内教职工住房采暖费、物业费收取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2026年11月10日前未办理停暖手续的教职工,当季视为正常采暖,应正常交费。
三、收费标准
(一)学校按照住房建筑面积计算采暖费,并按采暖季一次性全部收取。采暖费的计算办法为:
采暖费(元/采暖季)=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90%×21(元/平方米·采暖季)。
(二)学校按照住房建筑面积计算物业费,并按自然年份一次性全部收取。物业费的计算办法为:
1.多层住房(六层及以下):物业费(元/年)=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3.6(元/平方米·年)
2.高层住房(六层以上):物业费(元/年)=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7.2(元/平方米·年)
四、交费方式
(一)扫码交费
通过学校提供的交费二维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输入户主姓名、楼号(楼号由数字+#号组成)查询代交金额后进行交费。
(二)对公转账
可通过电脑网银或手机银行APP将所欠费用转账至学校建行或农行账户,并在附言栏中写明“户主姓名+楼号+单元号+房号”(非常重要)。
1.建设银行账户名称:河南科技学院
开户银行:建行新乡洪门支行 账号:4100 1561 7100 5000 1172
2.农业银行账户名称:河南科技学院
开户银行:农行新乡县洪门支行 账号:1639 1201 0400 11141
(三)现场交费
住户本人(或委托他人)到后勤服务中心综合事务科(行政楼202室),通过刷银行卡、交纳现金、支付宝或微信扫码支付等方式交费,联系电话:3040100。
特此通知
后勤服务中心
2026年10月14日
(撰稿/刘志强 初审/张红君 复审/张建设 终审/王吉田)